電商下鄉要注意的三大事項
發布時間:[2016-03-08]分類:熱點新聞
農村已經成為電商行業的“新藍海”這點已經毋庸置疑,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明確表示要加強和支持電商下鄉工作。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下,農村在拉動內需,增加消費確實有著明顯優勢,但是小編在此依然要提醒各位摩拳擦掌欲進軍農村市場的電商企業們,農村市場的特殊性使得電商企業無法完全拷貝城市電商的思維和做法,如若不然電商下鄉是必然要失敗的。
電商下鄉要注意一下一些事項:
1.切忌:電商成為產品傾銷平臺
主流的電商平臺多采取低價手段,以“實體”形式刺激農村居民的下單欲望,這在短期內似乎能夠帶來銷售量的暴漲,但長久來看,這樣是行不通的。農村一方面雖然成為當今最重要的“拉動銷售市場”,而另一方面農村亦是產品生產基地,各地農村多有土特產品以及加工類產品,由于缺乏銷售渠道以及相應品牌支持,此前發展一直相對緩慢,亟需電商平臺的支持。
如果電商平臺能夠以重建農村零售生態為己任,在農村實行銷售與生產的雙刺激,從現實角度看,利于電商平臺品牌在農村的放大,從社會責任角度而言,電商平臺在此承擔了“商業重塑”的發起者和推動者,可有望加速了農村的商業文明發展速度。
雖然在農村發展農產品銷售平臺很理想,然而農村特產多為生鮮,這就加大了物流的困難度,物流門檻之高足以令許多電商企業望而止步。物流為農村電商的第一難,解決物流意味著電商企業在物理層面才有可能實現產品的雙向流動,農村的商業生態重塑也才可能開始。
2.切忌:忽略綜合電商人才培養
電商在農村 作為新的商業形態,對人才的要求也遠遠超過其他零售形態。雖然目前不少地區都有所謂的“電商孵化器”,這些孵化器內部多以電商具體實操為主要培訓項目,諸如:修圖、上貨、商品標題、客服等等。這些培訓項目雖然可滿足一時之需,在長期看來,所謂的農村電商人才淪為“工具”,這顯然無法滿足新的商業生態的人才需求。
“匠才”與“人才”的區別在于,匠才只具備解決一時問題的能力,缺乏長遠的規劃和現代的商業素養,而人才則為能掌握商業的基本規律,可以舉一反三來適應未來復雜的商業變革。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如果電商企業能將農村電商人才視為新商業的落實者和推動者,中國農村電商的發展將會少走許多彎路。
3.切忌:以高社會成本拉動增長
農村電商目前有以下兩種種形態:一是農村淘寶的“農村合伙人”,兼具銷售農產品任務;另外一種是京東的“電商推廣員”,以兼職形式將產品傾銷至農村。這兩種形態各具優點,但是從社會效率最大化角度來看,農村淘寶合伙人,其要求合伙人必須是全職形式,可有效提高合伙人層面服務的可控性,合伙人以成交傭金獲得收益,則又有主觀能動性提高工作效率。然而京東的推廣員,雖然是兼職形式,表面看成本并不高,但由于是兼職,平臺對推廣員的約束力相對較弱 ,推廣官員為短期利益一旦有不合規做法,將極大打擊剛剛對電商有認同的農村居民的信心,對電商在農村的影響甚大。雖然成本較低,但以消耗用戶珍貴的認可度并非意味著高效率。
因此,農村市場的特殊性,電商平臺在下鄉過程中必然要進行百分百的投入和呵護,才是高效率低成本思路的本質。只有產品和服務的標準可控化,有利于快速獲得用戶的認可。
雖然農村電商目前為政府支持的工作,然而如果電商企業無法規避上面幾點,還是不要趟這趟渾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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